為切實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促進醫療等行業規范有序發展,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以“協和”“華山”“湘雅”“華西”“齊魯”“同濟”“天壇”等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為重點,對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整治,并發布了《關于對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開展清理整治的通知》(市監注〔2020〕55號),就清理整治的工作任務、工作機制、時間安排等進行了部署,提出明確工作要求。
一、開展清理整治的背景和目的
近期,部分醫療機構在經營活動中,利用“協和”等知名醫院名義對外開展經營,知名醫院被冒牌經營亂象突出,擾亂了正常的醫療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知名機構被冒牌問題在其他領域也時有發生。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貫徹落實《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廣告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精神,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在信息共享、執法聯動、聯合懲戒等方面主動與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加強合作,清理整治查找醫療等行業被冒牌亂象,保護醫療等行業信譽,減少人民群眾權益損失,提高市場主體責任意識、依法維權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確保清理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對相關領域類似情況,舉一反三,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積極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對知名醫院等機構字號的保護。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名稱的規范管理,對含有“協和”等知名醫院名稱相關字詞的企業名稱,無授權的一律不得登記;已經登記注冊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無投資關系或相關授權的,指導其變更名稱。
(二)嚴厲打擊醫療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處擅自使用知名醫院等機構具有一定影響的標識的仿冒混淆行為,及發布虛假醫療信息等虛假宣傳行為。
(三)堅決查處營利性醫療機構價格違法行為。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醫療服務、藥品及醫用材料未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嚴肅查處發布違法醫療廣告行為。重點查處未經衛生健康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加大廣告監測力度,對違法醫療廣告,要立即責令停止發布,對相關責任主體依法從嚴查處。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與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合作,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信用懲戒機制作用,綜合運用行政指導等手段,保障行動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