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8-18
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共接收項目申請190840項,經初步審查和復審后共受理187135項。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管理辦法,經專家評審和委務會議審批,決定資助面上項目18136項、重點項目667項、重大項目2項、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107項、青年科學基金項目17523項、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399項、創新研究群體項目38項、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142項、地區科學基金項目3017項、部分聯合基金項目(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民航聯合研究基金和鋼鐵聯合研究基金)151項、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83項,合計40265項。其余項目正在評審過程中。
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人員及申請人可于8月17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查詢相關申請項目評審結果。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相關依托單位寄發紙質批準資助項目通知,并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不予資助通知及專家評審意見。
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歡迎各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附件: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
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復審管理辦法》,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站首頁“政策法規”-“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規章制度”-“監督保障規章”欄目)的規定,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不服,可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的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出復審申請
1.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8月22日開始,9月8日16時截止。
2.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以下簡稱復審申請表)并于9月8日16時前提交。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打印1份復審申請表,確認紙質與電子復審申請表內容一致,并在紙質復審申請表上簽字。不予資助復審申請人應當將簽字后的紙質復審申請表于9月8日16時前當面遞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二、受理復審申請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復審申請。具有《復審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對不予受理的復審申請,由科學部告知復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審查復審申請
1.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復審申請,審查依據是《復審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將在11月3日之前,將復審審查結果以公函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3.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隨時查看本單位復審申請人復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項目的不予資助復審工作參照上述程序進行。
來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