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工作,提高治愈率,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組織專家在總結、分析前期治療工作的基礎上,對治療方案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方案(試行第二版)》。按照安全有效的原則,主要修訂以下內容:
一是捐獻血漿者招募部分。根據康復者血漿產生具有中和作用抗體的時間,增加“距首發癥狀時間不少于3周”的內容。捐獻血漿的康復者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距首發癥狀時間不少于3周;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診療方案中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年齡應當滿18歲,原則上不超過55歲;男性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無經血傳播疾病史;經臨床醫師綜合患者治療等有關情況評估可以捐獻血漿者。
二是實驗室檢測部分。在特殊檢測部分,明確了應當進行抗體檢測,有條件的開展病毒中和試驗確定抗體效價。要求,新冠病毒血清/血漿IgG抗體定性檢測呈反應性且160倍稀釋后按照試劑說明書要求檢測仍為陽性反應;或新冠病毒血清/血漿總抗體定性檢測呈反應性且320倍稀釋后按照試劑說明書要求檢測仍為陽性反應。有條件的實驗室可以開展病毒中和試驗確定抗體效價。捐獻血漿者有妊娠史或輸血史的,建議篩查HNA及HLA抗體。
此外,人體感染病毒后產生的IgM抗體,在急性感染期達到峰值后逐步下降,通常會持續存在8-12周或更長時間。康復者血漿中具有治療價值的是IgG抗體,而IgM抗體存在并不影響治療效果,因此在特殊檢測中不再要求進行IgM抗體的檢測。
三是臨床應用指南部分。圍繞康復者血漿中和病毒的治療目的,細化了臨床使用的適應證、禁忌癥和不宜使用的情況。康復者血漿主要用于病情進展較快、重癥、危重癥新冠肺炎患者。原則上病程不超過3周;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或臨床專家判定患者存在病毒血癥,在病情急性進展期應當盡早使用。不宜使用的情形包括:危重癥終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無法逆轉的;非中和新冠病毒目的的治療;臨床醫生綜合評估認為存在其他不宜輸注情形的。
相關鏈接:關于印發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方案(試行第二版)的通知
一是捐獻血漿者招募部分。根據康復者血漿產生具有中和作用抗體的時間,增加“距首發癥狀時間不少于3周”的內容。捐獻血漿的康復者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距首發癥狀時間不少于3周;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診療方案中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年齡應當滿18歲,原則上不超過55歲;男性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無經血傳播疾病史;經臨床醫師綜合患者治療等有關情況評估可以捐獻血漿者。
二是實驗室檢測部分。在特殊檢測部分,明確了應當進行抗體檢測,有條件的開展病毒中和試驗確定抗體效價。要求,新冠病毒血清/血漿IgG抗體定性檢測呈反應性且160倍稀釋后按照試劑說明書要求檢測仍為陽性反應;或新冠病毒血清/血漿總抗體定性檢測呈反應性且320倍稀釋后按照試劑說明書要求檢測仍為陽性反應。有條件的實驗室可以開展病毒中和試驗確定抗體效價。捐獻血漿者有妊娠史或輸血史的,建議篩查HNA及HLA抗體。
此外,人體感染病毒后產生的IgM抗體,在急性感染期達到峰值后逐步下降,通常會持續存在8-12周或更長時間。康復者血漿中具有治療價值的是IgG抗體,而IgM抗體存在并不影響治療效果,因此在特殊檢測中不再要求進行IgM抗體的檢測。
三是臨床應用指南部分。圍繞康復者血漿中和病毒的治療目的,細化了臨床使用的適應證、禁忌癥和不宜使用的情況。康復者血漿主要用于病情進展較快、重癥、危重癥新冠肺炎患者。原則上病程不超過3周;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或臨床專家判定患者存在病毒血癥,在病情急性進展期應當盡早使用。不宜使用的情形包括:危重癥終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無法逆轉的;非中和新冠病毒目的的治療;臨床醫生綜合評估認為存在其他不宜輸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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