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6-12
國家衛健委等十部委6月12日發布《關于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各地要嚴格控制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
《意見》提出加大政府支持社會辦醫力度。包括拓展社會辦醫空間、擴大用地供給、推廣政府購買服務、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等4項措施。要求落實“十三五”期間醫療服務體系規劃要求,嚴格控制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
各地在安排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時,本地區醫療設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計劃中落實并優先保障醫療衛生用地。按照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支持向社會辦基層醫療機構購買服務。營利性社會辦醫,包括診所等小型醫療機構,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推進“放管服”,簡化準入審批服務。包括提高準入審批效率、規范審核評價、進一步放寬規劃限制、試點診所備案管理等4項措施。要求各地于2019年底前出臺省、市、縣優化社會辦醫跨部門聯動審批實施辦法。支持和鼓勵社會辦醫參加醫院等級評審。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在北京等10個城市開展診所備案管理試點。
《意見》提出,優化運營管理服務。包括優化校驗服務、優化職稱評審、提升臨床服務和學術水平、加大培訓力度等4項措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依規校驗醫療機構,重點審查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質量。社會辦醫專業技術人員與公立醫療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一樣同等參與職稱評審,且不受崗位比例限制。
醫學類科研項目承擔單位的選擇堅持公開平等擇優原則,一律不得對擬作為項目承擔單位醫療機構的性質進行限制。各地政府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或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名義組織的相關業務和人才培訓,要為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平等提供名額。
《意見》要求加大醫療行業違規行為處罰力度。綜合運用日常監督管理、醫療機構校驗、醫師定期考核、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等手段,加強對醫療執業活動的評估和監管。相關處罰信息統一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形成可免費公開查閱的公共信用記錄。
《意見》要求,全國性和地方性醫學相關社會團體要同等吸納社會辦醫及其醫務人員,做到一視同仁。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