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5-17
近日,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官網發布一則消息稱,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北京市醫院管理局調整設置為市醫院管理中心,作為市衛生健康委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調整為副局級,不再保留市醫院管理局。
在人事任命方面,潘蘇彥同志任黨委書記、主任;邊寶生、呂一平、劉建民三名同志任黨委常委、副主任,級別為副局級;徐長順同志任副巡視員。
在具體職能方面,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根據北京市政府授權,負責履行市屬醫院的舉辦職責,主要包括:組織制定所辦醫院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并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所辦醫院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進行考核任免,推進所辦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對醫院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進行監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所辦醫院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加強所辦醫院黨的建設、對外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等相關職責。
上述消息的宣布意味著成立八年的北京市醫院管理局正式退出了歷史舞臺。
為22家醫院“管人、管事、管資產”
2011年7月28日,北京市醫管局掛牌成立,原北京市衛生局局長方來英、副局長毛羽分別兼任北京市醫管局局長與副局長,市醫管局設在原北京市衛生局下面,屬于原北京市衛生局的二級機構,級別為正局級單位。
在官方報道中北京市醫管局被認為是北京市醫改工作重大制度創新,時任原衛生部部長陳竺在出席北京市醫管局的成立儀式時就表示,北京市醫管局的正式成立是北京市醫改在體制機制創新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大膽嘗試。北京市率先在全國探索設立醫管局,作為北京市衛生局管理的行政機構,履行辦醫院的職能。
由此,在成立之初,北京市醫管局就曾提出構建市衛生局“管行業”和市醫管局“辦醫院”的新型管理體制—“管辦分開”(值得注意的是,“管辦分開”這一提法沒有出現在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公布的職責中),其將擔負起北京市屬包括北京清華長庚醫院、北京老年醫院、北京回龍觀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北京小湯山醫院等22家公立醫院總教練的重任。
具體來看,彼時的北京市醫管局主要進行“四抓”,落實為“三管”。
根據健康界的報道,“四抓”即抓公立醫院基礎管理;抓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抓醫院醫療服務體系結構的逐步調整,建立醫療、康復和護理分級管理制度,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四是抓醫療服務和管理模式創新,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方面實現新突破。
真正落地細化的“三管”即北京市醫管局代行政府出資人職責,負責對北京市屬醫院管人、管事、管資產。
另援引醫學界的報道,“管人”即負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院長 ;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管理和績效考核,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建立北京市屬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 ;根據院長提名,按照相關程序任免副院長。
“管事”即負責組織醫院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審查決定醫院發展計劃、年度預算、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采購計劃、人事和分配制度及履行公益職能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項,組織推進醫院改革,推進醫院的專業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
“管資產”即負責醫院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整合優化資源,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效益。
另外,源于醫改破局的北京市醫管局在過去的8年間還推出了諸多改革舉措,諸如醫藥分開、公立醫院托管、法人治理結構試點等,一系列改革舉措均為全國醫改范本。
設立醫管局曾是一種潮流
事實上,設立醫管局曾經是一種潮流。
根據相關報道顯示,2005年,無錫市醫院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無錫市醫療服務與衛生保障三大體系初步形成,醫院建設水平有所提升。
2011年,四川成都市醫院管理局成立,設有獨立黨組,獨立于國資委,與當時的成都市衛生局平行,被業界視為“最徹底的管辦分開”。
2010年6月,云南省昆明市成立昆明市醫院管理局;
2011年6月,遼寧省鞍山市成立鞍山市公立醫院管理局;
2013年5月,深圳醫管中心掛牌成立;
……
不過,在后來的深化機構改革之際,這些醫管局都未能逃脫被整合或者合并的命運。
比如成都醫管局相關職能2015年被整合至新成立的衛生計生部門,深圳醫管中心行政職能于2019年1月被整合至曾“同級”的深圳市衛生健康委。
但是也有例外,“官辦分開”的模式并未完全銷聲匿跡,甚至成為樣本,頗受行業認可,例如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自成立之后,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堅持公立醫院所有權與經營權適度分離的原則,以醫聯工程為支撐,帶領所屬公立醫院共同探索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管辦分開為什么這么難
在醫學界的報道中稱,北京建筑大學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楊興坤曾在論文《設立醫院管理局的六大困境》中寫道,設立醫院管理局存在六大困境:背離大部制改革思路;增加溝通協調難度;管辦難以徹底分離;改革邏輯不完全成立;有違機構精簡原則;導致各種管理問題。
楊興坤認為,設立醫院管理局的初衷是要達到決策、執行分離,管辦分離,即媒體所說的衛生局管行業,而人事、資產等“辦醫院”的問題由醫管局承擔。這里的問題是哪些決策、管的事務由衛生局來承擔,哪些執行、辦的事務由醫管局來負責,這些在理論上能明確劃分,而在實踐中卻難以明晰。
另在看醫界的報道中,也有專業人士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該人士指出,按理說,公立醫院之所以稱作公立醫院,政府就應該是名副其實的辦醫主體,但是實際上政府這方面的責任就沒有落實。而在公立醫院管理中,政府也應該是管理主體。在之前所有管辦分開改革中,各地成立的不管是醫管局,還是醫管中心,不管是行政機構,還是事業單位,都仍然是政府機構,實際上都沒有擺脫政府的管與辦職責,也就是本身增設的這些機構還是既管又辦。對于多部門管理的九龍治水,很多地方的管辦分開探索并沒有實現這樣的目的。所以,管辦分開很難,所成立的標志管辦分開改革的醫管局、醫管中心就難以擺脫尷尬的命運。
另外,從目前看,急需推進管辦分開似乎不合時宜。因為目前公立醫院改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思路和方法,已經不需要再談論傳統意義上的管辦分開,這就如同很久以前就提出的醫院去行政化一樣,應該暫且放一放。
那如果要實際推行“官辦分開,應該怎么推,上述分析人士認為,首先,要按照當前公立醫院改革的思路,強化政府辦醫職責,改進管辦分開的核心要義,借鑒上海申康的探索,理清衛健委代表政府辦醫院和醫管中心受政府委托管醫院的職責。其次,衛健委在辦醫院的基礎上傾向于為政府做決策、管大局、管方向、促改革、保落實當好參謀,而醫管中心專注于職業化、專業化管理,立足于做細做精,為衛健委履行辦醫、管醫職責提供依據。
來源:醫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