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敏發布日期:2019-02-27
我國醫療器械行業主要參考歐美國家的經驗,筆者認為,同為亞洲國家的鄰國日本同樣也有很多值得借鑒的寶貴經驗。本文簡要介紹日本的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機構,供大家參考借鑒。
日本醫療器械分類及監管方式
日本將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等級分為以下類別:高度管理醫療器械(Ⅲ類、Ⅳ類)、管理醫療器械(Ⅱ類)、一般醫療器械(Ⅰ類)。根據2013年11月開始實施的《藥事法》,日本醫療器械按照產品的風險等級由低到高,分別采取產品備案、第三方認證和厚生勞動省(簡稱厚生省)承認的監管方式(見表1)。本文所指醫療器械不包含體外診斷試劑。
一般醫療器械 由備案人向PMDA(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申請備案。
管理醫療器械 在認證基準確定的情況下,由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認證(2016年11月30日數據顯示有認證機構13家)。對于沒有認證基準的或者不符合認證基準的管理醫療器械,由PMDA進行審評,厚生省承認。
高度管理醫療器械 由PMDA進行審評,厚生省承認。但對于有承認基準和審查指導原則的高度管理醫療器械,也可由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申請認證的產品如不符合承認基準或審查指導原則,需要向厚生省申請承認。
截至2018年4月1日,日本厚生省制定了946個認證基準、45個承認基準和9個審查指導原則。
PMDA概況
從上文所述的日本醫療器械的分類和審評審批方式,我們可以看出,PMDA是日本高度管理類醫療器械技術審評的重要部門。下文重點介紹一下PMDA相關情況。
PMDA是厚生省醫藥食品局所管轄的獨立行政法人,成立于2004年。
PMDA的業務主要包括審查、安全對策、健康損害救濟三大板塊,截至2017年4月1日的數據顯示,審查、安全對策、健康損害救濟部門分別有員工575、198、39名,其中2014年4月公布的負責醫療器械審查的人員為104名。
審查
審查業務旨在控制風險,是上市前對產品安全有效性的審核,主要職能包括臨床試驗等相關咨詢工作;對藥品、醫療器械和再生醫療產品的審查、再審查/再評價;對申請資料等相關內容可靠性調查(GCP/GLP/GPSP符合性評估);對生產企業的GMP/QMS/GCTP檢查;對注冊認證機構的檢查;日本藥典等標準的編寫與調查等。
根據日本新版《藥事法》要求,對初次獲得批準的醫療器械,經過一定時間后要進行再審查。新設計的、結構新穎的或采用新原理的醫療器械,需要在獲得初次批準后第四年接受再審查;具有新效力、新用途或新性能的醫療器械,則在獲得初次批準后第三年接受再審查。
2015年10月,日本醫療器械審查部門實行新體制,由原來的兩個審查部調整為三個,分工見表2。
同時,日本醫療器械審查部門還設有八個跨部門小組,包括:臨床評價小組;生物學安全小組; 電氣安全小組(含激光);軟件小組(含網絡安全應對);仿制小組(包括協作計劃:實質等同的明確化);國際應對小組,含國際醫療器械監管機構論壇(IMDRF)工作組;監管科學小組,負責監管科學案例策劃、與監管科學推進部的協調,以及對非其他小組管轄的監管科學案件的應對;再生醫療制品審查部、生物源器械辦公室(生物源制品的安全性評價)。
安全對策
安全對策業務是指上市后的安全措施,旨在持續性降低風險,是PMDA與厚生省一同協作,為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放心使用而實施。PMDA與厚生省從制造商、經銷商、醫療機構等處收集與醫療器械產品質量、有效性、安全性相關的信息,并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科學的調查、探討,形成安全應對策略。根據各項規定要求,在PMDA官網上不僅可以查到審查相關的資料,同時可以查到緊急安全性信息、關于醫療安全信息的通知等。
健康損害救濟
此業務與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業務關系不大,因此本文不作深入探討。
PMDA的承認審查
在PMDA中進行審評的醫療器械分為以下三類:
首先是新醫療器械,是與已批準的醫療器械在結構組成、使用方法、效果及性能方面有明顯差異的醫療器械。
其次是改良醫療器械,即不屬于新醫療器械或仿制醫療器械的醫療器械。
第三是仿制醫療器械,是被認為與已批準的醫療器械在結構組成、使用方法、功能、效果及性能等方面有等同性的醫療器械,即與已批準醫療器械在構造、使用方法、效果及性能本質上等同的產品,申請認證或承認時不需要提供臨床試驗數據。
新醫療器械與改良醫療器械一般無相應的審查標準,無論風險等級為Ⅱ、Ⅲ還是Ⅳ級,均由PMDA進行審評,厚生省承認。自2009年起,對于已有審查標準的仿制醫療器械,可由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無審查標準的仿制醫療器械仍由PMDA審評,厚生省承認。
根據PMDA 2017年度工作報告中的數據,2015~2017年度PMDA審評的各類醫療器械數量見表3。
日本醫療器械獲得承認的流程見圖1:專門委員由PMDA從各學科中經驗豐富者中選出并任命,名單在PMDA網站公布。與專門委員商議的制度有信函商議和會議商議兩種方式,會議商議與我國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的專家咨詢制度類似。 (作者單位: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審評二部)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