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2-20
“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試點一度受到醫藥行業的極高關注。經過近段時間的沉淀,這一話題雖依然是醫藥行業持續關注的熱點話題,但對其冷靜思考也越來越多。筆者建議,醫藥行業應理性看待“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帶來的影響。
行業對醫保部門充滿期待
2018年新成立的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為醫藥行業的關注點,其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等主要職責,更是引起了醫藥行業的無限猜想。
2018年5月,隨著國家醫保局的正式掛牌及相關領導的明確,醫藥行業開始聚焦這個新部門的動向。2018年8月,國家醫保局在京召開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座談會,同日,17家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生產企業受邀參加該局組織召開的仿制藥量價采購座談會。2018年9月,國家醫保局主導的藥品試點聯合采購在上海召開座談會,會上介紹了聯合采購要求及細則,并公布第一批帶量采購的33個品種清單。此次座談會引起了醫藥股的小幅震蕩。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2018年11月15日,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發布《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2019年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
過去10年實施的新醫改中,業界對藥品價格、招標采購的爭議頗多,國家醫保局的舉動成為行業關注的焦點,行業對其充滿期待,尤其是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企業。“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的結果遠超醫藥行業預期,輿論傳導造成對信心的影響遠遠高于帶量采購本身對市場的影響。
帶量采購并非新舉措
此次“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的最大特點就是帶量采購。
帶量采購對醫藥行業的“新人”來說似乎是個新名詞,但對行業“老兵”來說卻并不陌生。帶量采購是市場機制在產品購銷、價格形成中的應用。通俗的理解就是,采購量與采購的價格掛鉤,采購量大價格低,采購量小價格高;采購后回款的時間與價格掛鉤,賬期短價格低,賬期長價格高。
在醫藥行業沒有實施集中采購前,醫療機構采用的就是這種采購方法。
通過對國際藥品采購中的通行規則分析,基本遵守的都是帶量采購原則。2017年12月,《招標投標法》修正案出臺,其中在關于對“標的”的描述中也提到了“量”的要求。由此可見,帶量采購是買賣雙方在產品購銷中遵循的“金字法則”。
為何此次的帶量采購會引發醫藥行業的高度關注?筆者認為,首先,國家醫保局的“第一板斧”代表著未來的政策方向,行業關注度高;其次,11個城市的藥品用量占據的市場份額較高,將影響全國市場;第三,此次的“量”有具體的數字要求,與之前的“帶量”有很大不同;第四,帶量采購上升到深改委決策,代表著未來發展方向。
“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公布以來,媒體報道和醫藥行業聚焦最多的內容包括:中選藥品價格降幅較大,但如果對比以往各地的藥品集中采購就會發現,平均52%的降幅在各地的藥品集中采購中并不突出,也有地方出現過最高降幅達90%以上的情況;此次藥品集中采購所用的方法并沒有機制上的突破,此前就有三明聯盟、津京冀一體化、華東四省一市、陜西聯盟等聯合采購模式;2018年,湖北、河北、內蒙古等地進行的藥品集中采購都稱為“帶量采購”;“中選”而非“中標”的提法早在數年前就被應用過;對于以降幅作為中標的判斷依據,河南、福建、浙江等地也都采用過。
練好內功謀求新發展
近期,有很多對“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的分析是從營銷層面進行的,包括競爭、機制、報價、市場、醫藥代表等角度。其實,60億元的市場份額對整個醫藥行業的量微乎其微,參與投標的46家企業相比全國近5000家企業也是少數。無論中選抑或流標,只有在未來才能判斷出好壞。
對廣大醫藥行業從業者來說,要意識到醫藥行業經濟發展的新周期已經來臨,在這個周期中產業邏輯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與其關注“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對營銷的影響,不如更關注其對產業的影響,守得大勢者才會擁有未來。
筆者認為,藥品研發、生產和流通企業,更需要關注產業發展在新政下面臨的挑戰,思考如何布局未來、企業當前的發展方向是否適合政策的要求等。練好內功,以不變應萬變才是企業最好的發展策略。 ( 耿鴻武 作者系九州通醫藥集團營銷總顧問)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