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1-21
日本厚生勞動省前段時間頒布了《關于藥物主文檔的利用指南》文件,列出主文檔制度的管理辦法。這項制度是為了在醫療器械、藥品及再生醫療等產品的上市許可審查時,引用主文檔中原材料、生產方法等必要信息,保護主文檔持有人的知識產權,同時提高審查效率。
主文檔的備案為自愿進行,可根據《關于確保醫療器械、藥品等的質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等的法律實施規則》中規定的手續及格式,向獨立行政法人醫療器械藥品綜合機構(PMDA,以下簡稱為“機構”)提出主文檔的首次備案、備案事項變更、備案事項輕微變更的申請。以下對相關文件內容進行簡要介紹:
(一)主文檔適用的對象
醫療器械、藥品和再生醫療等產品(含為了出口所生產的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使用事項,常見項目包括:
(1)醫療器械的原材料;
(2)藥品原料藥、中間體及制劑原料;
(3)新添加劑及與目前配制比例不同的預混合添加劑;
(4)再生醫療等產品原材料(細胞、培養基、培養基添加物、細胞加工用材料等);
(5)容器、包裝材料。
可以備案的事項除工廠名稱等注冊證記載信息外,還包括生產方法、生產工藝控制、質控試驗、質量標準及試驗方法、穩定性試驗、非臨床試驗等。考慮到醫療器械原材料的特質,該文件還要求提供原材料的鑒定信息。
(二)主文檔的管理
該規定對備案、變更等主文檔事項、首次上市許可申請中引用主文檔的相關流程進行了規范,并提供了各申請表格范本。
主文檔備案證明不是產品上市證明。境內主文檔持有人可以自行申請主文檔備案。境外主文檔持有人進行備案時,必須選擇并任命其境內代理人。主文檔備案事項的變更、備案事項輕微變更時,主文檔持有人要通知使用主文檔的相關醫療器械等上市許可申請人等或上市許可獲批人。主文檔持有人要與后者進行充分協商,參考相應法規評估變更是否對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等造成影響。
主文檔備案時,關于可公開部分、限制公開部分的信息都要提交。原則上,只有主文檔可公開部分的內容才會向公眾公開。進行備案申請時,公開的信息要記載在備案申請書上。
(三)主文檔備案常見的手續
(1)首次備案
a.向機構提交備案申請書及附件資料。
b.申請書中需要填寫備案工藝的概要等。
c.備案完成后發放備案證和申請表復印件,備案證中不含非公開信息。
(2)首次上市許可申請中引用主文檔
醫療器械等上市許可申請人在申請產品上市時,如引用主文檔,需在上市許可申請書上記錄使用何種主文檔,隨附主文檔備案證復印件、與主文檔持有人簽署的關于引用主文檔的合同復印件。
在審查醫療器械等產品上市申請時,由機構直接對主文檔持有人進行核實。主文檔持有人為境外廠家時,向其國內代理人進行核實。機構通知上市許可申請人核實結果。
(3)備案事項變更
a.由主文檔持有人進行備案事項的變更申請,完成后發放變更后備案證。在制劑上市許可審查中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立即與審查部門進行商談。
b.向機構提交備案事項變更申請書、備案事項變更相關附件資料。
c.主文檔持有人在主文檔備案事項變更中,將引用該主文檔的所有產品的銷售名稱、批準編號、生產銷售廠家名稱、地址、各產品涉及部分變更批準申請還是輕微變更批準事項寫入備注欄內。
d.根據變更內容有可能發生本質性變化時,不能做變更備案。這時,要進行新的主文檔備案,引用該主文檔的產品要使用新備案主文檔進行部分變更許可申請。有大幅度變動時要與審查部門進行事先協商。
e.備案事項變更時,引用主文檔備案信息取得上市許可的產品,要在進行部分變更許可申請完成后進行審查。
(4)備案事項輕微變更
a.輕微備案時,按照相應規定提供隨附資料。
b.引用該輕微備案信息的產品的上市許可獲批人,不需要進行輕微許可變更。
(四)其他
由機構公示主文檔的備案編號、備案日期、備案品種名稱等。對備案人或上市許可申請人會出現不利競爭情況的,可不公示備案品種的具體名稱,只公開一般可識別的名稱。
(五)啟示
主文檔備案目的是在使用了其產品/技術的第三方生產企業申報產品上市審批時,可參閱其技術資料卻不向其直接披露資料內容。目前全球范圍內,主文檔的使用較為普遍。對境外主文檔管理文件開展研究,將為我國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或指導原則提供參考。既可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又能減輕申報資料負擔,簡化審評流程,避免重復驗證。進而能夠提高審評效率,促進我國醫療器械行業的發展。(審評五部 駱慶峰 供稿)
來源:中國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