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12-11
12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三品一械”)廣告審查工作。“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
通知要求,“三品一械”廣告必須真實、科學、準確地向公眾介紹產品信息,其表現形式和宣傳效果不得對公眾造成誤導。“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三品一械”廣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三品一械”廣告內容,嚴把廣告準入關,審查批準的廣告要及時向社會公示,方便公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組織對審查批準的“三品一械”廣告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地區進行處置,存在爭議的,將按程序組織復審。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加大“三品一械”廣告監管執法力度,對日常監管、廣告抽查監測、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等途徑發現的未經審查發布、不按審查內容發布或發布虛假違法“三品一械”廣告等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對已經審查批準的廣告內容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處置迅速糾正;對爭議較大的廣告,提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復審。
通知還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異地發布藥品廣告備案方式調整、壓縮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時間、推廣網上辦理、簡化證明材料等改革措施。進一步全面優化“三品一械”廣告審查服務,精簡證明材料,縮短辦理時限,逐步實現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公開、咨詢等環節全流程在線辦理,為廣告申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記者陸悅)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