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11-07
日前,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進口藥品通關單》等7種監管證件實施電子數據聯網核查,以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公告要求,自1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麻精藥品進出口準許證(包括麻醉藥品進口準許、麻醉藥品出口準許、精神藥物進口準許、精神藥物出口準許),進口醫療器械備案/注冊證(包括醫療器械注冊證、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以及《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電子數據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的聯網核查。在杭州、青島海關開展《進口藥品通關單》和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藥品進口準許證》《藥品出口準許證》電子數據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的聯網核查試點。
公告明確,藥品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發上述證件,將證件電子數據傳輸至海關,海關在通關環節進行比對核查,并按規定辦理進出口手續。聯網核查實施前已簽發的證件,企業可憑紙質證件在有效期內向海關辦理進出口手續。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