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10-09
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電動病床、金屬骨針、呼吸機等39個品種981批(臺)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檢結果,共38批(臺)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涉及24家企業的8個品種31批(臺),其中包括浙江世道電器有限公司、厚福醫療裝備有限公司、山東育達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等生產的7臺電動病床;吉芮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文安縣萬通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貝珍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生產的13臺電動輪椅車等。
此外,抽檢還發現吉芮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生產的4臺電動輪椅車、Air Liquide Medical Systems S.A.生產的1臺呼吸機〔代理人:法液空醫療用品(北京)有限公司醫用設備分公司〕、波士頓科學公司生產的1臺射頻發生器〔代理人:波科國際醫療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生產的1臺電子血壓計,標識標簽、說明書等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記者安慧娟)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