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鄭州市十件重點民生實事
一、提高基層醫療保障能力,繼續實行免費醫療篩查
(一)開展免費醫療篩查
免費為全市群眾開展結直腸癌篩查評估干預服務;免費為具有鄭州戶籍且符合手術條件的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免費為具有鄭州戶籍的孕婦進行孕早中期一次血清學篩查暨唐氏篩查和四次彩色超聲波檢查;免費為具有鄭州戶籍的適齡 (35 — 64 歲)婦女進行人類乳頭狀瘤病毒(HPV ) DNA 檢測及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免費為具有鄭州戶籍的新生兒進行聽力障礙初篩及苯丙酮尿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癥、 35 種遺傳代謝病、耳聾基因篩查。
(二)提升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保障能力
為全市 79 家鄉鎮衛生院各配備 1 輛體檢車和 1 套便攜式體檢設備 (包括心電血壓監測儀、生化分析儀、血液分析儀等),實現檢測數據與區域公共衛生管理平臺對接,方便農村居民就醫和體檢。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
為中心城區在用的 76 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補貼業務用房費用。
二、加強大病救助,關愛特殊群體
(一)全面落實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困境兒童等困難群眾,建立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困難群眾患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
報銷后,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次給予報銷。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為3000元, 3000 —5000 元 (含 5000 元)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5000 — 10000元(含 10000 元)部分按 40% 的比例報銷, 10000— 15000 元 (含15000 元)部分按 50% 的比例報銷, 15000 — 50000 元 (含 50000元)部分按 80% 的比例報銷, 50000 以上按 90% 的比例報銷,不設封頂線。按照每人 60 元的標準安排財政補助資金。
(二)提高城鄉孤兒養育標準
從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對社會散居孤兒、機構供養孤兒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790 元、 1650 元提高到不低于 890 元和 1750 元。
(三)關愛留守流動兒童
在全市 100 個城鄉社區建立 “兒童之家”,為留守、流動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戲、娛樂、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和轉介等服務。
(四)關愛低收入群體
向全市 “低保戶”每月發放 5 立方米用水價格補貼和提供30立方米以內低價天然氣,為城市 “低保戶”和農村 “五保戶”家庭每月補貼 10 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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