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委最新收集了浙江省2015年以來醫療機構采購部分醫用儀器設備的成交價格,并與去年搜集的部分省市醫用儀器設備招標入圍價格進行了對比、整理,形成了新的“限價查詢目錄”。
通知要求各各地、各醫院機構單位采購醫用儀器設備時,相同產品采購價應低于新的“限價查詢目錄”中參考價格,同類儀器設備采購可參照上述成交價格,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二次議價。
據了解,新目錄包括采購單價在8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設備785條品目和采購單價8萬以下的部分設備3207條品目。
江西衛計委的態度很明顯,就是希望進一步降低醫療儀器設備的采購價格,并鼓勵醫院往低壓價。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底,該委就曾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用設備招標采購工作的通知》,通知稱該委于2014年6月印發了《關于加強衛生計生設備和高值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工作的通知》,各設區市和省直醫院采取措施,使虛高醫用 設備采購價格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但是,醫用設備采購價格仍有下降空間,“三公示”制度(主要技術參數、商務條款預公示,預中標結果公示和中標結果公示)執行不力。
為此,再次發通知,要求醫院采購單位展開自查、繼續限價采購,并落實“三公示”制度。
一、組織開展自查工作。我委收集匯總了2014—2015年4月省直醫院醫用設備招標采購項目情況,內容包括采購單位、設備名稱、品牌型號、價格等,情況統計表已經在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設備及耗材采購交易系統”中公布。
省直各醫院要對照統計表和省衛生計生委贛衛財務字〔2014〕31號文件,進行自查自糾和橫向比較,看一看采購價格是否合理,“三公示”制度是否執行,通過自查,要進一步完善醫用設備采購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繼續實行限價采購。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公立醫院招標采購醫用設備時,要認真查詢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設備及耗材采購交易系統”中公布的醫用設備限價,并參考省直醫院招標采購價,采購相同品牌、型號、規格的醫用設備應低于該系統中相同產品的最低價格。
三、落實“三公示”制度。采購預算單價在100萬元(含)以上的醫用設備,其主要技術參數、商務條款,預中標結果和中標結果,設區市內的市、縣衛生計生采購單位要在設區市衛生、計生部門網站公示公告;全省三級醫院和省直醫療衛生機構要在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網站上公示公告。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市級醫院和縣級醫院的督查。我委也將組織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