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WK2016-X-116號蘇州市公安局關于“DNA提取試劑等”的補充通知
各投標供應商:
一、采購貨物名稱、數量和要求增設3、DNA提取試劑其他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磁珠顆粒達到納米級。
(2)對于0.5ng/ul的標準DNA提取回收率大于80%。
(3)對于載體上最少約50個細胞能夠成功提取并成功分型。
(4)可帶磁珠擴增或全部轉移磁珠擴增。
(5)兼容自動化工作站進行批量DNA純化。
(6)對于較臟的檢材,磁珠不出現聚團,堵槍頭等現象。
(7)提取出的DNA能夠在4設施度保存1一個月仍能正常擴增分型。
(8)產品須經批量測試(1000人份以上),滿足微量DNA檢測需求。
二、第一采購單元DNA提取試劑的規格修改為:磁珠試劑(納米級磁珠、300人/盒)。
三、遞交時間和開標時間修改為:
1、遞交時間:2016年9月2日9:00~10:00(北京時間);
2、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9月2日10:00(北京時間);
3、本項目將于2016年9月2日下午13:30在蘇州市衛康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開標室進行評審。
以上補充通知內容如與采購文件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