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8-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經寧海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現就寧海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采購脈沖場凝膠電脈等儀器設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 CBNB-20176239G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采購方式、用途:公開招標、自用
四、采購內容
子包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簡要技術指標 |
預算(萬元) |
一 |
低成本低α、β測量儀 |
1套 |
儀器對于90Sr- 90Y β源的2π探測效率比≥58%時,本底≤0.10cm-2min-1等 |
23.9 |
脈沖場凝膠電脈 |
1套 |
分離范圍在10KB-10MB;最佳線性分離范圍 50kb-700kb等 |
52.0 |
|
凝膠成像系統 |
1套 |
圖像分辨率:4 Mega pixel等 |
13.0 |
|
汽化過氧化氫消毒器 |
1套 |
工作環境溫度:10-40℃等 |
28.0 |
五、合格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供應商的特定條件: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實行資格后審。
六、采購文件的發售:
1.發售時間: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8日(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現場購買方法:
售價:招標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請勿個人或支付寶匯款)。
發售地點:寧波市鄞州區天童南路666號中基大廈19樓前臺,聯系人:李小姐,聯系電話:0574-88090098,傳真:0574-87425386,郵箱:719126619@qq.com。
3.郵購或網上購買方法:
如需郵購或網上購買,請另付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或信息服務費,并請按下述開戶銀行及賬號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及招標編號),本公司不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負責。匯款后致電確認是否購買成功!聯系人:李小姐;聯系電話:0574-88090098。
七、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3000.00元。
供應商應于2017年8月29日16:00(北京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以銀行匯票(電匯)、支票(僅限于使用寧波大市區范圍內的銀行開具的支票)、銀行保函形式交至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開戶銀行:寧波銀行東門支行,銀行賬號: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供應商應于2017年9月1日14:00時(北京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寧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海縣桃源街道金水東路5號五樓,詳見五樓大廳公告),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或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九、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17年9月1日14:00時(北京時間)在寧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海縣桃源街道金水東路5號五樓,詳見五樓大廳公告),供應商可以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
十、業務咨詢:
采 購 人:寧海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 址:寧波市寧海縣塔山路3號
聯系人姓名:張主任
電 話:0574-65577170
采購代理公司: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天童南路666號19樓
聯系人:王近娜、張嘉城、周旭坤、葉陸英、王燕
聯系電話:0574-87425371、87426182、0574-87425570
傳真:0574-87425373
供應商應于投標截止期前在寧波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冊,否則供應商將不能被確定中標,由此產生的后果將由供應商自己負責。
十二、其他要求:供應商須提供(供應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1日《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掃描件,如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取消供應商投標資格。“告知函”由供應商營業執照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人民檢察院出具,查詢預約電話: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三、補充說明:
關于本次投標的款項(或標書費)都匯入以下帳戶:
開戶銀行: 寧波銀行東門支行
帳 號: 31010122000005488
戶 名: 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注:
(一)根據稅總發【2016】75號文件第十八條之規定,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須提供開票資料,內容包括:
1、 購買單位名稱(不得為自然人)
2、 納稅人識別號;
3、 地址電話;
4、 開戶銀行及賬號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之規定,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需提供購買單位名稱(不得為自然人)和納稅人識別號。
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