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廣駿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16日 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提交的 二期工程建設項目預算(440983-201706-156-0008)(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因招標文件中的部分事項發生變化原因,現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變更:
1、原招標文件合同書第五條“2.計取方式:按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11]742號”文計算酬金 ,預算編制酬金以項目預算價為基數計算,按差額定率累進計費。送審工程總造價100萬元以內*4.8‰,100萬元-500萬元*4.1‰;501-1000萬元*3.8‰;1001-5000萬元*3.4‰;5001萬元-1億元*2.9‰;1億元以上*2.6‰;單位工程審核酬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更正為:“2.計取方式:預算編制酬金以本項目預算金額(165萬元)為基數計算,即酬金=1650000x(1-下浮率)。”
2、原招標文件P26的“2. 項目預算:本項目預算為人民幣壹佰陸拾伍萬元整(¥1650000.00元),下浮率高于90%的報價為無效投標”;
更正為:“2. 項目預算:本項目預算為人民幣壹佰陸拾伍萬元整(¥1650000.00元),下浮率低于10%的報價為無效投標。”
3、原招標文件P27的“7. 中標人的中標價為:以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復函》(粵價函【2011】742號)為基礎報的綜合降點率;依據綜合降點率計算的工程造價咨詢費為固定價,在本次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規定的風險范圍及造價咨詢工作服務期內不作調整”;
更正為:“7. 中標人的中標價為:依據本項目預算金額(165萬元)為基數計算,即中標價=1650000×(1-下浮率),在本次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規定的風險范圍及造價咨詢工作服務期內不作調整”。
4、原招標文件P29的“價格的核準: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若報價明顯低于其成本(報價低于采購預算70%(含)以下),投標人應能作出合理說明)”;
更正為:“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若報價明顯低于其成本(即下浮率高于30%以上),投標人應能作出合理說明]”。
5、原招標文件P29的“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通過初步評審)且價格最低的有效投標報價(指修正核實后的價格,下同)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x價格權重x100。(精確到0.01)”;
更正為:“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合理低價優先法計算,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有效投標報價/有效的最低投標報價)×30-(有效投標報價-有效的投標報價平均值)×100×1。(精確到0.01,投標報價得分最低為0分)”。
6、原招標文件P32的“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注:“全過程”造價咨詢范圍至少包括土建、安裝、園林綠化,以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為準)市政工程造價咨詢業績:
①單項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額10000萬元或以上,每項得2分,最高4分;
②單項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額5000~10000萬元,每項得1分,最高3分;
③單項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額5000萬元,每項得0.5分,最高1分”;
更正為:“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類別的造價咨詢業績:
①單項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額1億元或以上(含1億元),每項得2分,最高4分;
②單項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額5000萬~1億元(含5000萬),每項得1分,最高3分;
③單項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額5000萬元以下的,每項得0.5分,最高1分”。
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如原招標文件與更正公告有不符的地方,以修改后的紙質版招標文件為準。
請各投標人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把更正后的招標文件電子版一同領取。
特此通知!
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17年07月07日09時30分
三、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李先生 | 聯系電話:0668-8859133 |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邱傳鑒 | 聯系電話:0668-8839541 |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廣駿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大觀路95號A213(該場所僅限辦公用途) |
聯系人:李彩麗 | 聯系電話:020-87227156 |
傳真:020-87228915 | 郵編:510630 |
(三)采購人:信宜市人民醫院 | 地址:信宜市銀湖西路 |
聯系人:陳林雄 | 聯系電話:0668-8880108 |
傳真:0668-8880108 | 郵編:525300 |
特此公告。
發布人:廣州廣駿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7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