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高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于2017年05月24日 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提交的 醫院醫療廢水處理工程(土建、安裝)(440705-201705-131005-0001)(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因/原因,現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變更:
各供應商:
現就2017年5月24日發布的醫院醫療廢水處理工程(土建、安裝)(采購編號:XH2017-018)的競爭性磋商文件部分內容作如下修改:
一、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須知”附表三“商務評審表”中以下內容作出調整:
擬投入人員情況 | 擬派本項目經理具有初級職稱的得 2 分,中級職稱的得 4 分,高級職稱得5分,本項最多得6分(附相關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才能得分) | 0~6 |
10 |
擬組成本服務項目人員架構情況,優:2.1~4分,一般 0~2 分 | 0~4 |
修改為:
擬投入人員情況 | 擬派本項目經理具有初級職稱的得 2 分,中級職稱的得 4 分,高級職稱得6分,本項最多得6分(附相關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才能得分) | 0~6 |
10 |
擬組成本服務項目人員架構情況,優:2.1~4分,一般 0~2 分 | 0~4 |
二、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響應文件格式”第2.4“關于資格的聲明函”中以下內容作出調整:
1)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工商注冊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項目經理此前(從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計)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須放入正本)
4)招標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實地踏勘的書面證明
修改為:
1)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工商注冊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項目經理此前(從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計)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須放入正本)
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17年06月21日09時30分
三、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林小姐 | 聯系電話:0750-2158617 |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梁先生 | 聯系電話:0750-6689099 |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高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地址:廣州天河五山科華街251號樂天創意園A3棟4樓 |
聯系人:秦至紅 | 聯系電話:020-85530826-668 |
傳真:020-85520192-111 | 郵編:510665 |
(三)采購人:江門市新會區第三人民醫院 |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紫云路15號 |
聯系人:馮艷紅 | 聯系電話:0750-6699148 |
傳真:0750-6699148 | 郵編:529100 |
特此公告。
發布人:廣州高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7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