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監獄醫院藥品采購項目(二次)招標公告
河南省陽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原監獄的委托,就河南省平原監獄醫院藥品采購項目(二次)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申請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河南省平原監獄醫院藥品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YG-2017-005
二、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招標范圍:河南省平原監獄醫院所需藥品項目。
預算金額:約150萬左右。
協議供貨年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壹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獨立法人資格的證明文件;
2、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投標人須為藥品經營企業,具有履行合同必須具備的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5、投標人須具《藥品經營許可證》;
6、具有河南省基本藥物配送企業資格證明或在河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備案;
7、投標企業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的無行賄犯罪記錄(以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為準且在有效期內)。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發售信息(報名時間、地點):
1、招標文件出售時間(報名時間):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14:30—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法定節假日除外)。
2、招標文件出售地點(報名地點):新鄉市紅旗區平原路與新中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世紀村7座1-2層西第7戶(河南省陽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標文件工本費:500元/套。
4、招標文件出售方式:現場購買,售后不退。
5、投標人應持以下資料購買招標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到場報名時需提供)或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人到場報名時需提供);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
3)《藥品經營許可證》;
以上證件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復印件需按上述順序采用非活頁夾方式裝訂成冊并逐頁加蓋單位公章,否則不接受報名。
備注:不符合資格的將被拒絕,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人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人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將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項目資格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五、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7年4月28日下午14:30時
投標文件接收地點:新鄉市紅旗區平原路與新中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世紀村7座1-2層西第7戶。
其他有關事項: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開標有關信息:
開標時間:2017年4月28日下午14:30時
開標地點:新鄉市紅旗區平原路與新中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世紀村7座1-2層西第7戶。
其他有關事項:各項與本次招標采購的投標人需派代表參加開標會議。
七、監督單位:
河南省平原監獄監察室:
八、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招標人:河南省平原監獄
聯系人: 李先生
聯系電話:0373-3962899
代理機構:河南省陽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焦女士
電話:0373-2636668
九、其他應說明事項:
本次招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招標采購綜合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陽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等相關媒體同時發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