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新鄭市公立中醫院信息化智慧平臺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在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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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 |||||||||||
1、項目編號:新財公開采購-2023-43 | |||||||||||
2、項目名稱:新鄭市公立中醫院信息化智慧平臺項目 | |||||||||||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 |||||||||||
4、預算金額:29,591,212.00元 | |||||||||||
最高限價:2959121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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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 |||||||||||
5.1采購內容:新鄭市公立中醫院的管理平臺建設:軟件部分:集成平臺基礎部分、門(急)診管理、住院管理、電子票據管理、留觀室管理、醫生電子病歷、護理電子病歷、臨床路徑管理、藥劑管理、治療管理系統、醫技管理、手術管理、HIS基礎數據管理、綜合查詢、移動醫療、醫技服務管理、基于集成平臺的應用、數據中心、應用整合對接、互聯互通數據資源標準化、資源預約調度中心、雙向轉診平臺、急診系統、醫療質量管理信息系統、智慧服務患者移動端(小程序)、智慧管理等;硬件部分:外網區、內網區、災備機房服務器交換機等設備(詳細技術參數要求見附件) 5.2供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4供貨(含安裝調試)期:360日歷天(自采購人發出通知之日起,通知日期以書面通知為準) 5.5質量要求:合格 5.6質量保證期:3年(軟件系統1年,硬件設備原廠質保3年,自驗收通過之日起) 5.7評審方式:全流程電子化評標方式 5.8定標辦法: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中標候選人 5.9項目屬性:政府采購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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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貨(含安裝調試)期 | |||||||||||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 |||||||||||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 |||||||||||
9、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 |||||||||||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 |||||||||||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 |||||||||||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 |||||||||||
無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 |||||||||||
3.1 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條件并提供相關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標人還應當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 3.2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被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投訴人在全國范圍 12 個月內三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禁止其 1 至 3 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捏造事實; (二)提供虛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3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投標截止后至評標開始前的期間內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的規定,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投標人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潛在投標人禁止投標。在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查詢時間之后,網站信息發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標依據。投標人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將同采購文件等資料一同歸檔保存。 3.4 投標人與采購人或采購人就本次采購的服務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沒有行政或經濟關聯。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6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法,具體資格審查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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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獲取招標文件 | |||||||||||
1.時間: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
2.地點:在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內下載。 | |||||||||||
3.方式:(1)投標企業須注冊成為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會員并取得數字證書(詳見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通知公告《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市場主體信息庫注冊的通知》、《關于數字證書(CA)互認功能上線試運行的通知》)。 (2)登陸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下載。 (3)獲取招標文件后,登錄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專區--《投標人操作手冊》下載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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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價:0元 | |||||||||||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 | |||||||||||
1.時間:2023年12月2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 |||||||||||
2.地點:在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中加密上傳電子投標文件。 | |||||||||||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 | |||||||||||
1.時間:2023年12月2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 |||||||||||
2.地點:新鄭市不見面開標大廳。通過 PC 登錄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進入不見面開標大廳(詳見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事指南--服務指南《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見面開標操作說明》)。 | |||||||||||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標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新鄭市政府采購網》《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招標公告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 | |||||||||||
七、其他補充事宜 | |||||||||||
1.本項目執行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環境標志性產品、優先采購自主創新產品,扶持不發達地 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發展等相關政策。 2.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工業,中小微企業劃分按照《國家統 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 號)文件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 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的劃分標準為依據(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 3.本項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政策,詳見招標文件中《河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政策告知函》。 4.擬參與本項目的各潛在投標人,在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請及時更新完善投標人信息管理的相關信息(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財務狀況報告等),應確保各類證書在有效期內,否則可能影響正常投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5.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以中標金額為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和《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的規定貨物類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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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 |||||||||||
1. 采購人信息 | |||||||||||
名稱:新鄭市公立中醫院 | |||||||||||
地址:新鄭市和莊鎮沿河路西段 | |||||||||||
聯系人:胡先生 | |||||||||||
聯系方式:13700853023 |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
名稱:河南省至誠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 |||||||||||
地址:鄭州市中州大道與黃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時代廣場9號樓1103室 | |||||||||||
聯系人:李鳳鴿 | |||||||||||
聯系方式:15136241133 | |||||||||||
3.項目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李鳳鴿 | |||||||||||
聯系方式:15136241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