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信陽市中心醫院CCU、EICU、ICU更換電源(UPS)裝備項目
二、招標編號:信中醫XZYZB【2021】011號
三、項目說明:信陽市中心醫院CCU、EICU、ICU更換電源(UPS)裝備項目采購、安裝、和售后、維修等相關服務。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4.2、投標人須注冊資金貳佰萬元及以上。
4.3、投標人需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上的“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三張截圖和“中國政府采購”(www.ccgp.gov.cn)網站上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頁面一張截圖,有不良記錄者不予接受。
4.4、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內醫療器械銷售業績(簽訂的供貨合同或中標通知書)。
4.5、本次采購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投標。
五、投標人報名要求:
5.1、請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0 日(北京時間)工作日的08:00 -12:00;15:00--18:00(北京時間),到信陽市新五大道太古廣場A座10樓,河南中怡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報名。
5.2、投標人報名時攜帶①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未三證合一的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③“信用中國”網站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截圖”、“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截圖、④業績(簽訂的供貨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報名資料按以上順序用A4紙復印裝訂,報名時需提交上述資料原件,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經核查無誤后原件退回。
5.3、報名費:人民幣伍佰元整(¥:5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備注:①上述條款應根據“四、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具體要求提供。②對報名資料的資格初審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由招標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投標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③報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有權拒絕接受其報名。
六、開標時間、地址:另行通知。
七、本招標文件解釋權歸信陽市中心醫院所有。不論中標與否,投標文件均不退還。
八、本公告在《信陽市中心醫院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公開發布。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信陽市中心醫院
地址:信陽市四一路1號
聯系人:齊先生、何先生 聯系電話:0376-6221087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中怡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邵先生 聯系電話:0376-6519688
地址:信陽市新五大道太古廣場A座10樓
監督部門:信陽市中心醫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376-6251760
信陽市中心醫院CCU、EICU、ICU更換電源(UPS)裝備項目
醫學裝備項目
招標編號:信中醫XZYZB【2021】011號
設備控制價
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量 | 控制單價 (元) | 合計金額 (元) |
1 | 蓄電池12V120AH | 16 | 1000 | 227000 |
2 | UPS主機EA830 | 1 | 38500 | |
蓄電池12V120AH | 64 | 1250 | ||
3 | UPS主機EA8940 | 1 | 52500 | |
蓄電池12V120AH | 32 | 1250 |
序號 | 品名 | 單位 | 數量 | 參數要求 |
一:UPS參數要求 | ||||
40KVAUPS主要技術功能要求 | ||||
1)★UPS容量為40kVA,數量1臺;采用工頻在線UPS電源; | ||||
2)★UPS主機應采用三進三出在線雙變換拓撲結構, 標配內置輸出隔離變壓器;變壓器采用DZn型繞制,提高UPS系統不平衡帶載能力,投標時提供變壓器的原理圖進行說明資料; | ||||
3)支持兩路不同的市電接入,提高系統的可靠性,提供系統原理圖和端子接線圖; | ||||
4)★UPS采用大屏幕LCD顯示,顯示屏尺寸≥5.7寸,可以顯示輸入、輸出電壓、頻率、電池電壓、電流等參數,UPS主機面板具備EPO功能,UPS主機本地可存儲歷史告警記錄可達到1萬條及以上,投標時提供的投標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必須有詳細圖片和文字說明,同時UPS驗收時做現場驗證; | ||||
5)★充電電流在10-60A通過后臺軟件進行靈活設置,滿足客戶長延時要求; | ||||
6)★UPS必須內置整流開關、旁路開關、輸出開關、維修旁路開關、電池冷啟動開關,以方便人員的操作,投標時提供機器內部實物圖片和投標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必須有詳細圖片和文字說明,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 ||||
7)★為加強對電池的管理和延長電池使用壽命,主機有電池的自檢功能,可分分別實現自檢按周期、時間、電池電壓點進行;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UPS驗收時做現場驗證; | ||||
8)具備完善的保護功能:輸出短路保護、輸出過載保護、過溫度保護、電池電壓低保護、輸出過欠壓保護、抗雷擊浪涌能力。UPS發生故障時必須發出聲光告警; | ||||
9)★UPS主機系列應該獲得泰爾、節能、CE等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有效期的認證和報告,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 ||||
11)UPS主要指標要求 | ||||
輸入指標: | ||||
輸入相數 三相五線(3Φ+N+PE) | ||||
輸入額定電壓 380Vac/400Vac/415Vac | ||||
輸入電壓可變范圍 ±25% | ||||
輸入頻率變化范圍 50/60±5Hz | ||||
★輸入功率因數 ≧0.95 | ||||
旁路輸入電壓范圍 ±20%(可設置) | ||||
★電池節數 12V30節(28~32靈活設置) | ||||
輸出指標: | ||||
輸出相數 三相五線(3Φ+N+PE) | ||||
輸出額定電壓 380Vac/400Vac/415Vac(可設置) | ||||
★輸出電壓穩壓精度 ±≤0.3% | ||||
輸出頻率精度 市電模式:同步狀態下跟蹤旁路輸入;電池模式:50Hz/60Hz 0.1% | ||||
輸出功率因數 0.9 | ||||
輸出電流峰值系數 3:1 | ||||
逆變過載能力 負載≤105%時,可長時間工作;105%<負載 ≤110%時,60分鐘后轉旁路輸出;110%<負載≤125%時,10分鐘后轉旁路;負載>150%,200毫秒轉旁路輸出。 | ||||
旁路過載能力 負載≤150%,長時間運行;150%<負載≤200%,持續1分鐘 | ||||
切換時間 0ms | ||||
并機數量 ≧6臺 | ||||
防護等級 IP20 | ||||
以上“★”標出的指標,必須提供有效期內泰爾認證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測試指標作為評分依據,原件備查;其它指標投標方提供產品彩頁原件并加蓋公章作為評分依據。 | ||||
2 | 30KVAUPS | 1 | 臺 | 30KVAUPS主要技術功能要求 |
1)★UPS容量為30kVA,數量1臺;采用工頻在線UPS電源; | ||||
2) ★UPS主機應采用在線雙變換拓撲結構, 標配內置輸出隔離變壓器;應采用大屏幕LCD顯示設計,可實時顯示UPS的工作參數,包括輸入、輸出電壓、頻率、負載功率(視在功率和有功功率)、電池電壓、容量、溫度等參數,各種運行狀態,故障報警信息的定位及歷史記錄等,方便日常管理和維護; | ||||
3) ★為避免誤操作,UPS的開、關機采用雙鍵組合的形式來實現開關機,同時可以通過面板設置手動旁路, 并通過后臺設置UPS輸出電壓、輸出頻率;投標時提供的產品使用說明書里面必須有相關的圖文操作說明,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 ||||
4) ★ UPS主機應具備主路、旁路、輸出、維修旁路開關,投標時需提供說明書證明材料;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 ||||
5) UPS關機后,依舊能給電池充電,延長電池使用壽命,加蓋UPS廠家公章。 | ||||
6) ★UPS系統可以實現遠程網絡監控功能,配套的網絡監控產品必須提供和UPS同一品牌的UPS網絡監控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 ||||
7) ★UPS主機系列應該獲得泰爾、節能、抗震等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有效期的認證和報告,加蓋UPS廠家的公章。 | ||||
8) UPS主要指標要求 | ||||
輸入指標: | ||||
輸入相數 三相五線(3Φ+N+PE) | ||||
輸入額定電壓 380Vac/400Vac/415Vac | ||||
輸入電壓可變范圍 ±25% | ||||
輸入頻率變化范圍 40-70Hz | ||||
輸出指標: | ||||
輸出額定電壓 220Vac/230Vac/240Vac(可設置) | ||||
輸出電壓穩壓精度 ±1% | ||||
輸出頻率精度 市電模式:同步狀態下跟蹤旁路輸入;電池模式:50Hz/60Hz ±0.1Hz | ||||
輸出功率因數 0.8 | ||||
輸出電流峰值系數 3:1 | ||||
保護功能 輸出短路保護,輸出過載保護,過溫度保護,電池低壓保護,輸出過欠壓保護等 | ||||
顯示 LCD | ||||
切換時間 0ms | ||||
防護等級 IP20 | ||||
以上指標提供產品彩頁原件加蓋UPS廠家公章作為評分依據。 | ||||
3 | 10KVAUPS | 1 | 臺 | 原有故障主機,需中標單位維修并排除故障,保證正常使用 |
二:蓄電池參數要求 | ||||
1 | 12V120AH | 節 | 96 | 蓄電池主要技術功能要求: |
1、蓄電池應采用知名品牌的12V系列120AH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設計壽命10年以上; | ||||
2、蓄電池應通過抗震檢測,其抗震等級應不低于9級,并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 | ||||
3、蓄電池應具有泰爾檢測認證及檢測報告,并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 | ||||
4、★為了便于維護,要求蓄電池和UPS為同一品牌; | ||||
5、蓄電池正常使用時保持氣密和液密狀態,當內部氣壓超過預定值時,安全閥自動開啟,釋放氣體,當內部氣壓降低后,安全閥自動閉合使其密封,防止外部空氣進入電池內部,電池在使用壽命期間,正常使用情況下無需補加電解質; | ||||
6、蓄電池應采用高功率涂膏式正極板設計,內阻低、輸出電流大; | ||||
7、蓄電池應采用鑲嵌式內螺紋銅芯端子,確保無金屬鉛或鉛合金外露; | ||||
8、蓄電池需采用內化成生產工藝,減少對環境污染。為降低蓄電池內阻與提高一致性,蓄電池需采用穿壁焊接技術。并采用熱封蓋殼,增加密封強度; | ||||
9、蓄電池槽、蓋應采用高強度ABS材料制造,具有阻燃性,其殼、蓋、連接條保護罩應符合GB/T2408-2008中第8.3.2條FH-1(水平級)和第9.3.2條FV-0(垂直級)的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不出現鼓脹或收縮變形,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0、蓄電池正負極性及端子有明顯標志,便于連接; | ||||
11、蓄電池連接件壓降應低于7mV,需提供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2、蓄電池在25℃滿容量狀態下,靜置28天后其蓄電池容量保存率應≥96%以上,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3、蓄電池在大電流放電后,極柱不應熔斷,其外觀不出現異常; | ||||
14、蓄電池在-30℃和+65℃時封口劑應無裂紋及溢留; | ||||
15、蓄電池密封反應效率不低于99.5%,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6、蓄電池在30天過度放電結束后,容量恢復值應>99%,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 | ||||
17、蓄電池安全閥要求:開閥壓力:1-20kPa;閉閥壓力:1-20kPa,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8、蓄電池在環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儲存24h,通過安全閥向蓄電池充氣在內外壓差為50Kpa時并持續不少于5s時,能夠不破裂、不開膠、壓力釋放后殼體無殘余變形; | ||||
19、電池內阻:蓄電池最大內阻<4mΩ,同組蓄電池內阻偏差<0.8%,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0、端電壓均衡性:開路電壓壓差不應超出36mV,進入浮充狀態24h后端電壓差不應超出50mV,放電狀態端電壓差不應超出0.4V,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1、再充電性能:恒壓充電24h的再充電能力因素>96%,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2、蓄電池充滿電后,在25℃±5℃環境中,以(2.45V±0.1V)/單體的恒定電壓(不限流)連續充電168h。每隔24h記錄一次充電電流值和蓄電池端子溫度值。計算浮充電流在任一24h之內的增長率△I和充電結束時蓄電池溫度t:△I不應大于50%,t不應大于30℃,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3、同組蓄電池在25℃環境中,每單只蓄電池以恒流I10作放電測試,其蓄電池組中的最大最小其容量差值應小于5%,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 | 12V100AH | 節 | 16 | 蓄電池主要技術功能要求: |
1、蓄電池應采用知名品牌的12V系列100AH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設計壽命10年以上; | ||||
2、蓄電池應通過抗震檢測,其抗震等級應不低于9級,并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 | ||||
3、蓄電池應具有泰爾檢測認證及檢測報告,并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 | ||||
4、★為了便于維護,要求蓄電池和UPS為同一品牌; | ||||
5、蓄電池正常使用時保持氣密和液密狀態,當內部氣壓超過預定值時,安全閥自動開啟,釋放氣體,當內部氣壓降低后,安全閥自動閉合使其密封,防止外部空氣進入電池內部,電池在使用壽命期間,正常使用情況下無需補加電解質; | ||||
6、蓄電池應采用高功率涂膏式正極板設計,內阻低、輸出電流大; | ||||
7、蓄電池應采用鑲嵌式內螺紋銅芯端子,確保無金屬鉛或鉛合金外露; | ||||
8、蓄電池需采用內化成生產工藝,減少對環境污染。為降低蓄電池內阻與提高一致性,蓄電池需采用穿壁焊接技術。并采用熱封蓋殼,增加密封強度; | ||||
9、蓄電池槽、蓋應采用高強度ABS材料制造,具有阻燃性,其殼、蓋、連接條保護罩應符合GB/T2408-2008中第8.3.2條FH-1(水平級)和第9.3.2條FV-0(垂直級)的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不出現鼓脹或收縮變形,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0、蓄電池正負極性及端子有明顯標志,便于連接; | ||||
11、蓄電池連接件壓降應低于7mV,需提供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2、蓄電池在25℃滿容量狀態下,靜置28天后其蓄電池容量保存率應≥96%以上,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3、蓄電池在大電流放電后,極柱不應熔斷,其外觀不出現異常; | ||||
14、蓄電池在-30℃和+65℃時封口劑應無裂紋及溢留; | ||||
15、蓄電池密封反應效率不低于99.5%,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6、蓄電池在30天過度放電結束后,容量恢復值應>99%,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 | ||||
17、蓄電池安全閥要求:開閥壓力:1-20kPa;閉閥壓力:1-20kPa,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18、蓄電池在環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儲存24h,通過安全閥向蓄電池充氣在內外壓差為50Kpa時并持續不少于5s時,能夠不破裂、不開膠、壓力釋放后殼體無殘余變形; | ||||
19、電池內阻:蓄電池最大內阻<4mΩ,同組蓄電池內阻偏差<0.8%,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0、端電壓均衡性:開路電壓壓差不應超出36mV,進入浮充狀態24h后端電壓差不應超出50mV,放電狀態端電壓差不應超出0.4V,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1、再充電性能:恒壓充電24h的再充電能力因素>96%,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2、蓄電池充滿電后,在25℃±5℃環境中,以(2.45V±0.1V)/單體的恒定電壓(不限流)連續充電168h。每隔24h記錄一次充電電流值和蓄電池端子溫度值。計算浮充電流在任一24h之內的增長率△I和充電結束時蓄電池溫度t:△I不應大于50%,t不應大于30℃,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
23、同組蓄電池在25℃環境中,每單只蓄電池以恒流I10作放電測試,其蓄電池組中的最大最小其容量差值應小于5%,需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證明; |
注:帶★參數必須符合。